南京被害女大学生父亲直播带货引热议,当事人回应:为了生活,自己问心无愧
发布时间:2022-12-23 09:28:24 来源:

发生已两年多的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,目前已进入最高法复核阶段。根据此前二审判决,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被告人张晨光、曹泽青被判处死缓。近日,被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在网络开启直播带货,引发不少网友热议。12月22日,李胜回应南都记者表示,直播带货只是为了生活,自己问心无愧。提及在庭审阶段就主动提出放弃赔偿,只求判处凶手死刑,李胜表示“从不后悔,不能对不起女儿。”

51岁的李胜目前在江苏扬州宝应西安丰镇的粮站上班,这是他已做了30余年的工作,每月的工资是2300元,他另外也会做一些体力活的兼职,而他的妻子目前在一家幼儿园当后勤。李胜说,感觉自己老了,身上有腰伤,体力的活越发干不来。近1个多月来,他开始做起了直播带货。


(资料图)

南都记者留意到,目前李胜的抖音直播间积累的粉丝有23.6万,其上架的产品只有7种,而且都是纸巾产品。李胜告诉南都记者,近1个多月来,直播间购买的人数不算多,自己算下来大概赚了1400元。“目前算是尝试一下,我没有买过东西,也不太懂说话,如果这条路行不通,就再想想其他办法。”

李胜表示,过去两年为女儿的案子,共计花费40余万,这些钱不少来自亲戚朋友的捐赠,他都记录了下来,他计算过,自己大概要还债20万左右,他希望有一天把这些钱还回去。对于网友的质疑,他表示,“直播带货只是为了生活,自己问心无愧。”

在过去两年,李胜作为“为女伸冤的父亲”被网友熟知。

据南都此前报道,2022年7月7日,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、张晨光、曹泽青故意杀人,被告人洪峤、祁文强盗窃一案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(女,殁年21岁)系恋人关系,后二人发生矛盾,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,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、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。2020年7月6日,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,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,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,后洪峤带领张晨光、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代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。9日上午,张晨光、曹泽青到达勐海县。当晚,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,曹泽青、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。

法院一审判决,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对张晨光、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。

今年9月20日,南都记者获悉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该案维持原判。李胜也主动放弃了民事赔偿。他曾表示,洪峤的父亲在庭审期间曾电话与其联系,希望可以见面,并表示可以给出高额金钱补偿,但均被他拒绝,“我们不会要赔偿,我们一直以来的诉求就是严惩凶手。”

对于放弃赔偿,李胜也向南都记者表示,自己从未后悔,“如果我要了这些钱,我余生都会不安,我不能对不起我女儿。”

12月22日是冬至,李胜说他一早便去墓地探望了女儿。因为妻子阳了在家休息,自己当晚仍会继续做直播。目前,他最大的愿望,是最高法能尽快就该案有一个复核的结果,“让魔鬼得到应有的惩罚。”

来源:南方都市报 编辑:牛中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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